雲林縣四湖鄉三崙國民小學110學年度自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壹、 依據:
一、 國民教育法(民國105年06月01 日修正公布)。
二、 教師法(民國108年06月05日修正公布)。
三、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民國103年01月22日修正公布)。
四、 師資培育法(民國108年12月11日修正公布)。
五、 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民國109年06月28日修正公布)。
六、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民國109年06月28日修正公布)。
七、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民國109年12月31日修正公布)。
八、 雲林縣政府中華民國110年07月15日府教學二字第1102432780號函辦理。
九、 雲林縣政府中華民國110年7月23日府教學二字第1102434088號函辦理。
貳、 基本條件:
一、 品德優良,無不良紀錄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 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情形者。
三、 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情形者。
四、 男性需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五、 提供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參、 報考類別、名額、聘期、資格及代遇:
一、 報考類別及名額:
國小一般代理教師共2名(照成績排名依序為110學年度合理教師員額計畫特色增置代理教師缺與110學年度推動特色課程專案增加代理教師缺),擇優備取,依成績列冊錄取者因故離職則遞補。
二、 聘任期間:自110年08月31日至111年07月01日止。
※備註:聘期由實際代課日起至聘期結束止,將依縣府核定敘薪起訖日期為準,若有修正以雲林縣政府教育處核定為準。
三、 報考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前述基本條件外,依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規定 ,以「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進行,甄選報名者須符合當次招考資格,如下表所列:
第1次招考 | 普通班代理教師 | 符合基本條件且具有國民小學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 |
第2次招考 | 普通班代理教師 | 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成績未達錄取標準,得為符合基本條件且修畢國民小學普通班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第3次以上 招考 | 普通班代理教師 | 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成績未達錄取標準,得為符合基本條件且具備大學以上畢業對教學有熱忱者。 |
四、 待遇:依所具資格條件(是否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及學歷)核薪。
肆、 辦理日期:
本次甄選簡章為「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各階段依表列日期依序分別招考甄選,如當次無人報名或報名甄選未通過者,甄選未足額,依序辦理續招甄選工作)。
下次甄選作業,如缺額補滿,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sales.ylc.edu.tw/Default.aspx#)、雲林縣教育網(https://education.ylc.edu.tw/News.aspx?n=1334&sms=9683),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報名、甄選日程需更改,將公佈本校網站。倘至第2次招考甄選未通過或無人報名或甄選未足額,續辦第3次招考,並公告尚餘缺額。
次別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備註 |
報名 日期 | 自公告之日起至110年08月03日 下午16:00止 | 自公告之日起至110年08月03日 下午16:00止 | 自公告之日起至110年08月03日 下午16:00止 | 各階段招聘教師錄取名額額滿後即停止次項教師甄選作業 |
甄選日期時間 | 110年08月06日 09時00分開始, 至甄選結束 | 110年08月06日 09時00分開始, 至甄選結束 | 110年08月06日 09時00分開始, 至甄選結束 | 報到時間:請於甄選前20分鐘線上報到(逾時以棄權論,不得要求入場應試) 線上報到平臺:Google Meet。 網址: https://meet.google.com/khj-yuzw-uef 或撥打以下電話號碼:(US) +1 301-845-5124 PIN 碼:871 825 496# 更多電話號碼:https://tel.meet/khj-yuzw-uef |
成績公告日期時間 | 110年08月06日 14時00分前公告 | 110年08月06日 14時00分前公告 | 110年08月06日 14時00分前公告 | 採網路公告方式,如簡章公告網站,公告正取、備取名單。 應試者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得以未收到通知單為由提出異議。 |
教師評審委員會 審查報到時間 | 110年08月06日 下午15時00分 | 110年08月06日 下午15時00分 | 110年08月06日 下午15時00分 | 正取人員請依左列時間辦理線上報到,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完成線上資格審查程序(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備取人員:俟接獲電話通知,向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 |
繳交體檢表 | 錄取人員須於報到聘任日後7天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繳交期限如遇假日或非上班日則順延。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者,予以註銷資格。 |
伍、 報名地點:雲林縣四湖鄉三崙國民小學教導處(雲林縣四湖鄉崙南村延平南路18號)陳柏元主任
(電話:05-7721044;傳真機:05-7721492)。
陸、 報名表件:採本人親自或以委託書委託他人現場報名(委託書如附件四),逾時、通訊報名、證件不齊、僅附影印本者,皆不予受理。
一、 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私章攜帶備用、表格自行上網下載使用,報名書表請事先填妥),證件正本驗後發還,留存影本:
(一) 報名表(如附件一),並粘妥2吋脫帽照片,並繳驗國民身分證。
(二) 切結書(如附件二)。
(三) 甄選簡要自傳,並黏貼身分證影本(如附件三)。
(四)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五) 教師證或教育學分證明書影本(無則免繳)。
(六)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七) 其他報考資格證件:例如證照、服務經歷…等(統計表如附件五)。
二、 上列各項證件影印本1份(無須裝訂),請逐頁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及加蓋本人私章,由本校留存。
柒、 公告時間、地點及方式:簡章公告自110年07月26日~110年08月02日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sales.ylc.edu.tw/Default.aspx#)、雲林縣教育網(https://education.ylc.edu.tw/News.aspx?n=1334&sms=9683),有意應聘者可從網站上自行下載簡及相關附件資料。
捌、 甄試日期及時間: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各階段依序招考甄選,如當次無人報名或報名甄選未通過者,抑或是甄選未足額,將依序辦理續招甄選工作。如缺額補滿,則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一、 第一次招考:110年08月06日9時00分開始至甄選結束。
二、 第二次招考:110年08月06日9時00分開始至甄選結束。
三、 第三次招考:110年08月06日9時00分開始至甄選結束。
玖、 甄試地點:線上甄選,連結待辦理報到後提供。
壹拾、 甄試方式及成績採計:甄試總成績以各甄選委員評分予以平均,滿分為100分,甄試分試教、口試,甄試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為優先,其次為口試成績,口試及試教成績任一項目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一、 試教(演示教學):占總成績60%。
(一) 試教內容:內容以國小中、低年級國語文領域或數學領域任選一課擇一小段概念進行試教。
(二) 演示教學時間:10分。
(三) 試教規定:試教不限型式或軟體。每位考生根據所繳交之自編教材,事先編製一份教學單元活動設計(簡稱教案,以一節課的內容為原則),格式自定,每份教案以A4紙直式橫書,於報到時mail給工作人員(信箱:ducks09200523@gmail.com);評分原則含教材準備、教學內容、教室經營、師生互動、教學策略、儀容舉止、言語表達、創意度等。
二、 口試:占總成績40%。
(一) 評分項目:包括教育見解及理念、儀容舉止、言語表達、教學的理想圖像及班級經營理念等。
(二) 口試規定:時間以10分鐘為原則。
三、 成績分數採計方式:總分100分,試教佔60%、口試佔40%,並以3位評分委員之原始成績平均計分(以四捨五入法採計至小數點以下第2位)。
壹拾壹、 放榜日期:民國110年08月06日甄試完成後,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sales.ylc.edu.tw/Default.aspx#)、雲林縣教育網(https://education.ylc.edu.tw/News.aspx?n=1334&sms=9683)
壹拾貳、 報到審查:
一、 甄試錄取人員應於110年08月06日(星期五)下午15時00分參加本校線上教評會評審,逾期視同棄權,其缺額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
二、 經評審通過者,依規定程序聘任,本校110學年度如有三個月以上之代理教師或鐘點教師缺時,按本次普通班代理教師備取名次依序聘任之。
三、 候用期間,如發現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情形者,撤銷候用資格。
壹拾參、 工作內容:
一、 配合學校校務、課程與教學之發展與需要,除教學外尚須協助學校行政與教學業務之推動。
二、 規畫並實施學校特色課程。
壹拾肆、 附則:
一、 甄試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原因需延期舉行,以本校網站(https://sales.ylc.edu.tw/Default.aspx#)、雲林縣教育網(https://education.ylc.edu.tw/News.aspx?n=1334&sms=9683)公告為依據,洽詢單位:本校教導處。電話:(05)7721044#12。
二、 持國外學歷報考者,應先行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自行辦理認證後取得認證之學 歷證明文件始得報考。錄取後如因資格不合,撤銷其錄取資格,已介聘者由學校教評會依法予以解聘。具外國國籍之考生應於報名證件審查時檢具合法居留證件,並於錄取介聘為教師後,依國籍法第20條之規定,不得受聘兼任行政職務。
三、 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考資格,如於錄取介聘後發現不符或有偽造不實者,撤銷其資格並負法律責任。
四、 代理教師服務期間如有不適任情形,本校得就具體事實提報「教師評審委員會」依「教師法」等有關法令辦理之。
五、 曾經辦理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六、 簡章及報名表索取方式:本簡章在雲林縣教育網及本校網頁公告,請自行下載填寫,不另行發售。
七、 經錄取後,應繳交醫院體檢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惟1年內曾任本縣代理教師者免附);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危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合格體檢表者,均予以註銷錄取資格。
八、 凡經聘任之代課、代理教師其敘薪係依「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標準表」之規定,以學歷支薪,不 採計其曾任私立學校教師或公立學校代課、代理之年資提敘。
九、 應考人的應試順序,依考場公告順序為主,試教、口試順序為:1號試教和口試時,2號準備,其餘應試者請在線上等候。線上會安排服務老師,負責唱名、核對身分及計時按鈴,考生若未能於規定之時間到達,經唱名3次仍未到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口試亦同。
十、 試教時間以10分鐘為原則,由服務人員於應試9分鐘時,按第1次鈴,10分鐘按第2次長鈴強制結束。
十一、 口試時間以10分鐘為原則,由服務人員於應試9分鐘時,按第1次鈴,10分鐘按第2次長鈴強制結束。
十二、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壹拾伍、 本簡章自發布日起生效。
(附件一)
雲林縣四湖鄉三崙國民小學辦理110學年度自辦代理教師甄選報名表
報考 類別 | 一般代理教師 | 編 號 ※勿填 | | 黏貼兩吋照片 |
姓 名 | | 性 別 | | 出 生 年月日 | 年 月 日 |
最 高 學 歷 | 畢業學校: 科系: 畢業證書字號: | 身分證 字 號 | |
教師證 字號 | 無則免填 |
教學 經歷 | |
通訊處 | 戶 籍 地 | |
現居住所 | □同上 |
聯絡電話 | (公) (宅) | 行動 電話 | |
電子信箱 | |
繳交 證件 | 1. □報名表(如附件一)並繳驗身份證及2吋脫帽照片。 2. □切結書(如附件二)。 3. □甄選簡要自傳三份及身分證影本(如附件三)。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5. □教師證或教育學分證明書影本(無則免繳) 6.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7. □其他(可參酌附件五自行準備相關教學經歷資料): |
資格 審查 ※勿填 | 1. □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者 2.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大學以上畢業者。 |
考生簽章 | 110年08月 日 | 收件審查人員簽章 | 110年08月 日 |
|
(附件二 )
雲林縣四湖鄉三崙國民小學辦理110學年度自辦代理教師 甄選切結書
一、 立切結書人參加 貴校110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保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三十三條暨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規定之情事。如有不實,除願負全部法律責任外,並同意取消錄取資格;如已聘用,同意無條件解聘,絕無異議。
二、 立切結書人參加 貴校110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保證無證件或資料有偽造或不實情事如有不實,除願負全部法律責任外,並同意取消錄取資格;如已聘用,同意無條件解聘,絕無異議。
三、 立切結書人若蒙貴校錄取應聘後,絕不至他校應徵。並同意 貴校依中華民國101年4月30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10108902483號令修正發布「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辦理,函報縣府核轉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查閱個人相關資料。
四、 錄取後,立切結書人未依規定繳交醫院體檢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時,則取消錄取資格。除了因本人於1年內曾任雲林縣代理教師,得免繳體檢表。
特此切結
此致
雲林縣四湖鄉三崙國民小學
立切結書人: (簽名蓋章)
身分證字號:
住址:
電話:
中華民國110年08月 日
(附件三 ) 雲林縣四湖鄉三崙國民小學辦理110學年度自辦代理教師甄選簡要自傳
報考者簽章:
(附件四 ) 雲林縣四湖鄉三崙國民小學辦理110學年度自辦代理教師甄選報名委託書
本人 報考雲林縣四湖鄉三崙國民小學110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因事未能親自前來辦理報名手續,特委託本人之親友 全權辦理。
此 致
雲林縣四湖鄉三崙國民小學
立委託書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附正本查驗)
住 址:
聯絡電話: 行動電話:
受 託 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附正本查驗)
住 址:
聯絡電話: 行動電話:
中華民國110年08月 日
(附件五 ) 雲林縣四湖鄉三崙國民小學110學年度自辦代理教師 代課年資暨相關經歷統計表
※驗正本,收影本
服務經歷(請按時間之先後順序填寫)
編號 | 服務機關學校名稱 | 服務起迄時間 | 小計 | 擔任年級(導師)或科目(科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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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為在該學校服務學期數,若不足1學期可與其他不足1學期之年資合併計算。
編號 | 其他相關經歷證照 | 取得日期 | 備註 (請按時間之先後順序填寫及在教學工作上之應用心得) |
1 | | 年 月 | |
2 | | 年 月 | |
3 | | 年 月 | |